深圳单车事故同比增八成 万余名用户被禁骑一周

来源:广州日报 | 2017-08-08 11:58:10

昨日,深圳交警公布了上周四发生的一起涉及共享单车的死亡交通事故,一名68岁的女士骑行共享单车被撞身亡。据统计,深圳今年自行车事故同比上升八成。随着共享单车发生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深圳与共享单车企业也在加强善后工作。深圳交警相关负责人高皓昨日表示,为加强涉及共享单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深圳交警与共享车企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动机制。今后在深共享单车企业都要成立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小组,负责跟进涉本企业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工作,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周伟良 图/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轩慧

深圳有共享单车用户被禁骑一周

深圳有共享单车用户被禁骑一周

案例:

骑共享单车穿机动车道

68岁老妇被撞亡

本月3日傍晚,一名68岁老妇骑行共享单车被撞身亡。深圳交警交通处事故科民警赵继德昨日介绍,事故发生在8月3日17时51分许,当时天下着小雨,能见度不到200米,正是交通事故易发的时候。刘某驾驶小轿车沿南山区滨海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当行至后海滨立交桥路段时,小轿车车头正好撞向了刘女士。刘女士当时正骑着ofo共享单车横穿机动车道,事故发生后,小轿车和共享单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让人难过的是,68岁的刘女士当场死亡。

赵继德说,案发现场位于滨海大道西往东方向后海滨立交桥路段,道路类型为城市快速干道,道路施工路段,西往东方向主干道右侧车道封闭施工,限速50公里/小时,路口标识标线完好,无交通信号灯控制,道路中间绿化带隔离,路面完好,是沥青路面。

赵继德说,经过初步调查,案发地点为标识标线控制道路,刘女士骑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内并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横穿机动车道。此外,刘某驾驶的小轿车,遇到情况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

数据

自行车事故同比增加八成

在深共享单车企业需成立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小组

在深共享单车企业需成立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小组

骑行共享单车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一种方式,不过随着自行车的频繁使用,共享单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加。深圳交警交通处停车场管理科副科长高皓介绍,今年1月1日至7月31日,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180起,事故共造成191人死亡,744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58起,上升63.43%,死亡人数减少50人,下降20.75%,受伤人数增加173人,上升30.3%。

高皓说,今年涉及自行车(包含共享单车)事故117起,死亡32人,受伤9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9起,上升79.63%。其中发生涉及共享单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26起,死亡11人,受伤16人,分别占全市涉及自行车事故数的22.22%、34.38%和16.49%。

一万多名用户

曾被禁骑一周

7月13日,“深圳交警”官方微博发布了首个共享单车禁骑令:已将首批共享单车违反交通规则的人员信息通报给各个共享单车运营方,并责令运营方对违法人员予以禁骑的处罚,停用时间为7月17日至23日,禁骑时间为一周。

按照违法宗数计算,此次处罚将涉及一万多名用户。

建议:用奖励引导用户文明骑行

对于共享单车事故频发,赵继德建议,交警各大队应不定期开展行人、非机动车整治,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及处罚力度。加强路面巡逻密度,发现一起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一起,做到零容忍。建议各交警大队约谈共享自行车所属企业,商讨可行的措施,齐抓共管,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

高皓介绍,深圳交警将通过企业监管、强化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强化事故深度调查分析、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快推动信息平台建设及加强政企合作等措施来强化深圳共享单车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高皓说,交警部门鼓励共享单车企业通过红包车、奖励优惠券等市场化手段引导用户文明骑车,并通过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运用及增加运维力量配比等措施,加强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高皓提醒市民,遵守交规,尤其不得出现骑车进入高、快速路,以及逆行、横穿马路、冲红灯等极易诱发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

措施: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动机制

为加强涉及共享单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事故预防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圳交警与共享车企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联动机制。今后各在深共享单车企业成立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小组,负责跟进涉本企业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工作,并制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人员名单及处置流程需向交警部门报备。

高皓说,发生涉共享单车一般程序伤人道路交通事故时,共享单车企业事故处置小组在接到交警部门通知后,30分钟内(非正常开锁除外)提供涉事共享单车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以及骑行轨迹等相关信息。此外,发生涉共享单车重伤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时,共享单车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接交警部门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协助、配合交警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