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两名男婴相继被遗弃 已送至福利院安置

来源:广西新闻网 | 2017-08-08 11:58:10

8月4日至5日,两名男婴相继被遗弃在柳州市鱼峰公园小树林以及龙城路地下街。目前,两弃婴已被送至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安置,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并开始查找弃婴的亲生父母。律师表示,弃婴行为或涉嫌遗弃罪。

两男婴相继被遗弃

8月5下午4时30分许,一名35岁左右的妇女在柳州市龙城路地下商业街的一家鞋店购买一双鞋后,突然称自己肚子痛要上厕所,将8个月大的男婴丢给店员后消失,留下的手提包中有张写着“孩子基因缺陷,无力抚养,盼好心人收留”的字条。

当日下午6时30分许,记者来到事发鞋店,此时孩子已被带到城中派出所。在城中派出所内,记者看到了这个8个月大的弃婴,从外表上看,孩子白白净净,与正常孩子无异。

据鞋店店长张女士介绍,当天下午,那名女子买了一双99元的鞋后称自己肚子痛,便把孩子塞到店员怀中,匆匆离开。久久不见回来,张担心她晕倒在厕所,于是派店员到厕所查看。但店员去了两次厕所,都没有发现她的身影。由于孩子哭闹,店员便打开女子的手提包找奶粉,却发现包内留着一张纸条,写着:孩子八个月大,基因缺陷,本人无力抚养,望好心人收养,万分感谢。纸条上还附有孩子疫苗接种的相关情况。看到纸条后,店员才意识到,孩子被女子丢弃了。

8月4日早上,有群众发现在鱼峰山公园小树林里发现有一名婴儿独自躺在地上啼哭,于是立即报警求助。据了解,男婴被丢弃在公园里小树林下,地上垫着一条毛毯,身旁放置着一个印有“宜州市人民医院3号楼2号门面小邱超市”字样的塑料袋,塑料袋内装有毛巾、尿片以及奶粉。

天马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婴儿是一名男婴,穿戴整齐,尚未满月,独自躺在树林下。民警随即将婴儿带回,并根据规定送到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安置。经儿童福利院初步检查,孩子只有两周大小,身高、体重、四肢发育情况暂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孩子已送至福利院安置

城中派出所以及天马派出所已介入调查,并查找孩子的亲生父母。目前,两名男婴已经被送往柳州市儿童福利院安置。

8月7日下午,记者从柳州市儿童福利院了解到,目前两男婴已经被送往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治疗。据介绍,目前该院接收到的弃婴98%都是身体上有残疾或者疾病的婴儿,估计这两名婴儿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问题。

据儿童福利院吴院长介绍,婴儿被送到福利院后,有不少市民纷纷打电话表示想领养,不过根据相关程序,弃婴进到福利院后,首先将进行体检,期间由公安部门查找亲生父母,实在找不到父母的,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而后再由符合领养的领养人办理相关手续进行领养。

据介绍,若公安机关找到了弃婴的亲生父母,则送回其父母处抚养。不过,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这些弃婴一般都比较难找到亲生父母。

律师:遗弃婴儿或涉嫌遗弃罪

就遗弃婴儿的行为,广西信合律师事务所李发翔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是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

此外,弃婴的行为或涉嫌遗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黄远来